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 7月14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止2020年8月24日已满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2、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0 年8月25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公司已聘请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为代办机构,委托其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4、盛运退目前已被调出深股通标的,深股通投资者未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入股转系统后可能无法转让。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533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 年7月1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相关情况如下:
一、终止上市摘牌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300090
3、证券简称:盛运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0年6月18日
5、终止上市及摘牌日期:2020年8月25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1日,公司因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十九)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13.4.6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2.5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安排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履行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后,其股票方可在股转系统进行挂牌转让。公司已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完成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相关流程,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的有关事宜。预计公司股份将在2020年08月25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11月03日前)开始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根据确权等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可能存在未能在上述日期内完成挂牌转让工作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1、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市场服务-交易服务-退市整理期股票信息-已退市公司公告(www.szse.cn/marketServices/deal/period/index.html)
2、由公司聘请的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 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金谷产业园2号楼
3、电话:0551-64844638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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