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英文名称】 Ambient air—Emergency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Portable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标准号】 HJ 1223—2021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21-12-16
【实施日期】 2022-03-01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周边环境空气中甲苯等 52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应急测定,其他
挥发性有机物也可采用本方法进行定性分析和浓度估算。
在全扫描模式下,当进样量为 600 ml、分流比为 50:1,或进样量为 100 ml、不分流时,方法检出限为 3 μg/m3~9 μg/m3, 测定下限为 12 μg/m3~36 μg/m3。
全文请点击: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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