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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处理市场 “蓝海”还是“红海”?

来源:北大纵横 1878 2019-11-03

污水处理行业作为环保行业细分领域和水务行业关键环节,是构建“和谐社会、美好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并具备公益保障性、政策驱动性、资金密集性、主体多样性以及区域专营性等特点。农村污水处理是我国污水处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城镇仅对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污水处理还伴随着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等环境整治与保护内容。

但长期以来,受经济、政策以及生活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农村污水处理起步晚、发展慢,截止十二五末(2015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高达91.9%,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2%,而我国农村污水仅为11%,详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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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发布,农村污水处理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国农村污水处理市场迎来一轮爆发性增长。尤其,2019年中央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再次确立了农村污水处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重要地位。于是,关于农村污水处理“新蓝海”的论调不断高涨,吸引大量企业、资本踊跃布局,但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很多进入者深感其中“水太深”。那么,我国的农村污水处理市场,到底“蓝海”还是“红海”?笔者个人的结论:“蓝海”是相对的,“红海”是绝对的。

一、“蓝海”是相对的

即对于水务、环保领域的新进入者而言,农村污水处理行业是“一片蓝海”。

1 近期千亿、远期万亿的市场空间

根据我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等规定,经测算,预计我国农村水环境治理“十三五”(到2020年)剩余市场空间1300多亿,长期市场空间(到2040年)超万亿,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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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场缺乏强有力的竞争者

虽潜在万亿市场空间,但农村污水处理市场对具备技术、资金优势以及先进管理经验的大型企业缺乏吸引力。主要因为——

我国农村污水纳污面积小、污水量少,变化系数大,水质、数量等波动较大、不稳定;

我国农村污水较少单一存在,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垃圾处理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等掺杂在一起;

我国农村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来源于厕所、洗澡、洗涤等,多采取生态处理方式,技术要求较低;

我国多数农村基本家庭生活配套不到位,因此污水处理工程不是简单的管道铺设和污水处理厂,有时需要深入到农户家庭厨厕改造和管道铺设;

我国农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采取智能管理模式,存在严重的人才短缺;采取传统“人盯”的运营管理模式,村村分散情况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

我国农村财力薄弱,农民经济承受力普遍偏低,并且观念比较落后,不愿意为公共服务付费;

最后,最为关键的原因是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相比其他水务、环保领域,市场空间较小。据行业数据显示,我国水务行业“十三五”的市场规模为2.8万亿,农村水环境治理(含污水处理)市场规模为1800亿(仅占6.73%),其中占比最大的为水生产与供应领域(约占55.49%),详见图2。而据环保领域相关规划显示,“十三五”我国环保领域3.5万亿的投资中,水污染治理投资仅占11.21%,居首位的是大气污染治理投资(占比65.48%), 详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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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进入门槛较低

(1)技术门槛低

一方面,由于农村污水存在分布散、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水量小且不稳定等特点;另一方面,农村总体经济薄弱且农民缺乏为公共服务付费的意识,以及近年多地出现的“吃不饱”、“晒太阳”等现象,新发布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要求“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因此传统活性污泥法(包括A/O、A2/O)是最为适合的处理技术,且处理后剩余污泥可就地农业利用,环保、经济、可循环。(2)投资门槛低相比较城市污水处理目前比较常用的SBR、MBR等,传统活性污泥法(包括A/O、A2/O)的投资较低,详见表2。

(3)资质门槛低

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资质要求相对城镇要低很多,详见图4。

二、“红海”是绝对的

农村污水处理“小而散”的特点很难吸引具有资金、技术以及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进入,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多地政府开始采取“打捆”方式,以PPP模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因此城镇污水处理的风险,农村污水处理基本存在,同时还存在一些特有的风险或困难。

(一)城镇污水处理常见风险

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起步较早,但由于政府资金有限,一直发展缓慢。2002年建设部272号文《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发布,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由过去政府自筹自建自营转为借助社会资本的BOT/BT/TOT等模式,尤其到2014年国发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颁布,PPP模式在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在内的大量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得到广泛应用。PPP模式在推动我国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巨大风险。

1 财务风险

PPP模式运作下,污水处理企业的财务风险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高负债、现金流紧张笔者对30多家拥有污水处理业务的水务企业的负债和现金流进行研究,发现2015-2017年,负债率逐年增加、净现金流一直为负,详见图5、图6。

(2)垫资现象严重、回款难、多坏账死账和多数PPP项目一样,水务行业垫资现象也非常严重,通过对部分上市水务公司财务分析,2017年水务公司垫资规模占建造合同总额的10%以上。企业回款困难,包括水务行业收入相对稳定的水费也存在拖欠现象,2017年中原环保水费回款率仅为38%、武汉控股为60%、上海环保为79%,其余多数水务企业的水费回款率都低于90%。另外,据统计目前已有多家水务企业的坏账率超过10%,其中包括重庆水务、钱江水利、洪城水业等国有背景企业,2017年兴蓉环境的坏账率高达23%。

(3)企业效益明显下滑、财务费用大幅增加随着2017年国家对PPP项目收紧,2018年多数水务企业的经营效益明显下滑、财务费用大幅增加。以碧水源为例,2018年其经营收入首次出现负增长,净利润仅为11.75%、比2015年下降了16.2个百分点,财务费用由2015年不足5000万增加到近7亿,详见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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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2015-2018年碧水源部分财务数据统计。资料参考:上市公司年报

2 其他风险

PPP模式运作下,经济、金融、国家政策等变化,也给企业带来巨大经营风险,近些年参与PPP项目的企业就深有感受。

(1)政策因素财政办【2017】92号文《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提高企业进入PPP的资金门槛。其中,“三条红线”严格规范政府资金投入;PPP项目实际资本金比例从1%左右提高到了20%-30%,增长了几十倍。(2)经济因素PPP项目多为BOT模式,企业与政府之前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合同一般都在20-30年,期间经济发展具有很多不确定性,一旦经济出现下行,政府的一些承诺就很难兑现。例如,经济下行,政府税收减少,资本金投入减少,增加企业投资压力;经济下行,工业受影响最大,政府承诺污水处理量得不到兑现,且政府也没有足够的财政资金补贴,从而加大企业资金回收风险;经济下行,企业的经营低于预期,从而直接影响PPP项目在资本市场的流动性等等。(3)金融因素近年随着国家“降杠杆”和金融监管趋严,PPP项目主要盈利模式就是借助金融杠杆,实现较高的资本收益。因此随着金融机构“降杠杆”和金融监管趋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前期资金压力加大,企业资金流动性降低,企业资金风险增加,同时企业的ROE降低,将影响企业估值,影响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表现。

(二)农村污水处理特有风险

长期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我国农村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风险远高于城镇,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支付”风险。该风险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各有不同,且后者影响更为根本。

1、建设期的“支付”风险受所有制和税制等因素影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的经费一直是以地方自筹资金和农村居民“民工建勤”投入为主,以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和转项资金为辅。而乡镇、村级单位的可用资金有限,农民观念和行动也不很认同或配合,因此相对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归属“政府”部分的资金支付存在较大风险。2、运营期的“支付”风险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费是合并到供水水费中一并收取的,回收风险较小。而农村,由于收入低以及消费观念的问题,农民不认缴污水处理费的现象屡见不鲜,且部分农村没有公共供水系统,也不能类似城市并入供水费用中一并收取。税制改革后,乡镇收入来源有限,本级政府补贴很难兑现。因此,相对城镇污水处理,运营期的污水处理费按时支付的风险较大,这也是我国部分地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晒太阳”的原因之一。

三、结论

在“相对蓝海”和“绝对红海”背景下,尤其是在国家没从机制和政策上根本解决农村污水处理的“支付”问题,无论是拥有技术和管理优势的水务企业,还是具备资金优势的准进入者,现阶段都不是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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