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污水处理行业概述
全球人口中,大约有一半生活在农村,大部分农村地区直接饮用地下水。中国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对农村地区的影响在于,一是减少人类粪便在农田中的使用,转而使用了大量的化肥;二是96%的农村地区产生更多的污水是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体、地表。污水的直接排放不仅威胁着当地卫生环境和饮用水的安全,而且严重危害国家水环境的安全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水资源是否得到有效的处理较大程度上受当地财政收入影响。
农村生活污水因为农村与城镇在生活、生产等方面的存在明显差异而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1、农村生活污水的组成特点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人畜排泄及冲洗粪便所产生的污水、洗涤和家庭清洁所产生的污水、农村居民洗浴所产生的污水以及厨用所产的污水等。农村生活污水一与城镇生活污水相比较,具有分布分散、水量差异较大、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等多个特点。
2、水量状况
给水系统、水资源利用方式以及卫生条件等生活条件状况是影响我国村镇居民的生活用水量的最显著因素。此外,农村生活习惯、节气等因素也会直接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量。
3、水质特征
一般来说,农村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相对较低,但是水质变化较大: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的性质相差不大,基本不含或少含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因为农户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污水中含有机物质,氮、磷等营养物质,悬浮物以及病菌等污染成分,可生化性较强。各污染物组分的排放浓度一般为:CODcr约`250~400mg/L,NH1+-N约40~60mg/L,TP约2.5~5mg/L。
二、农村污水处理行业现状
由于农村污水的特点,我国农村污水体量巨大,并且成逐步上升的趋势。2017年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约为214亿吨,同比增长5.9%,预计2018年我国农村污水排放量将达到230亿吨。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为了应对农村污水排放带来的污染,我国政府大力投资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建设,2017年,我国农村污水处理投资达到144.2亿元,同比增长46.10%,预计2018年我国污水处理投资将达到1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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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到2017年,我国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数量及污水处理能力均大幅提升,污水处理厂从2007年的763座增长至2017年的4810座,污水处理能力从2007年416万立方米/日增长至2017年的1714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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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污水处理厂相对较少,但是同样发展迅速,乡污水处理厂从2007年的39座增长至2017年的874座,污水处理能力从2007年的7万立方米/日增长至2017年的49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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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污水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问题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的“两难一低”问题突出
由于农村居民分散居住,特别是在山区、丘陵地区,农民居住点更加分散,再加上生活污水管网铺设的成本相当高,财政难以支撑,因此,这些地方农村普遍缺乏污水收集管网与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实施收集困难;同时,由于不同地域农村居民用水习惯不同,生活污水产生量和排放规律存在很大的空间异质性,客观上决定了生活污水处理难度较大。此外,一些地方采取的污水处理模式不适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导致生活污水处理效率较低。这是当前我国广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政府对农村环境污染存在监管缺位
当前,我国对农村生活污水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管存在比较严重的缺位。首先,我国最基层的环保部门是县一级环保机构,乡镇一级尚无相关职能部门,县级环保部门受各种条件限制,很难对乡镇环保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其次,我国基层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相对较少,不仅没有建立起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的监测网络系统,而且也无法充分利用相关的农村水质监测技术。此外,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对何种行为应该处罚以及处罚的程度规定得过于笼统,导致环保执行部门难以行使环境执法权。
在环保监管实践中,由于我国环境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手段落后、监管方式不够规范,导致政府对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环境的监测与监察工作基本缺位。一方面出现了以权代罚、以费代罚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监管权力和执法权力存在重叠或冲突,导致环境保护部门承担环境治理责任时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四、农村污水处理行业发展趋势
1、改进工业
选择的污水治理工艺应与村镇规模、水质水量及当地条件相适应。同时应选择村镇容易掌握、“建得起、用得上”,能自行长期经营管理的技术。
2、积极筹措资金
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任务艰巨,要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资金投人机制,不断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和群众参与度。
3、调整标准
行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场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经济实力薄弱和偏远地区而言,建设及运营资金短缺,可考虑将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或放宽。
4、建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要“建管并重”,建立完善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选择符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环境保护要求的管理模式;建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有专人分管,并保证正常运转的必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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