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实施的《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明确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的四种主要类别。在进行分类投放时,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再结合不同垃圾的类别进行分类处理。本文针对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中的一些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进一步优化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对策的同时,提出完善垃圾末端处理体系的改善建议,以供参考。
1引言
我国在环保建设部门的强化管理下,出台了一系列的环保政策和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但具体的推行成效并不高。群众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知晓率非常低,参与率不高,在分类意识淡薄及分类设施配套不足的情况下,经常出现垃圾混投混运的现象。此外,由于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能力存在短板,造成垃圾无法及时分类处置,极大影响了社会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近几年来,我国对于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建设要求越来越高,各地已经开始展开了高效的分类体系建设工作,例如,浙江省丽水市于2018年开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2个县(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2垃圾分类经验
2.1多方齐抓共管,实施精准宣传。
在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时,应当凝结社会各方的力量进行分类宣传。首先,党政机关单位可以通过联合举办专题讲座和主题活动等方式对分类专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分类能力。另外,通过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加强对各个分类责任主体垃圾分知识的宣传普及。最后,应当强化学校的教育引导,通过编制垃圾分类读本等形式,在学校深入地展开垃圾分类教育,不定期的组织垃圾分类主题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将垃圾分类知识从课堂带入到家庭中,不断的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的意识。
2.2多种奖惩并举,加强监督管理。
在推动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可以将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登记,按照绿色账户的积分制度给予奖励,例如浙江省丽水市创新性地将生活垃圾分类内容纳入到丽水市个人生态积分重点倡导事项,对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有记录的丽水市居民给予10至30分积分奖励。累计积分享受服务优惠、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此外,按照《浙《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任和义务,违者不仅面临处罚,还可能被记入信用档案。
3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3.1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配置不足
完善的分类投放和收运设施是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但是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收运设施配置不足,造成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甚微。从城市整体来看,由于对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缺乏重视,城市中分类垃圾房、分类垃圾中转站等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建设较为滞后,给推广垃圾分类带来极大困难。从局部来看,部分新建小区、商业街等项目完工后,由于前期没有规划或未按规划配套落实生活垃圾投放及集置设施,致使完工后周边市民群众垃圾分类的需求无法满足,再选址新建又面临选址难、落地难,甚至面临居民反对阻挠等问题。
3.2居住小区分类投放及收运模式需优化
以浙江省丽水市为例,在城市小区中,目前普遍推行的是在楼栋或地下室出入口摆桶、垃圾运输车巡回清运的传统模式,造成垃圾分类投放点分散,配置不规范,夏天异味大,对小区及城市整体环境卫生影响较大。在分类收运过程中,由于垃圾投放点分散、分类收运能力不足,致使无法及时开展分类收运,混收混运现象较为普遍,小区居民分类投放积极性不高,生活垃圾分类的整体效果提升不明显。
3.3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有短板
垃圾分类处置是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现阶段由于资金不足、选址困难、建设周期长等原因,与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相匹配的分类处置能力还存在较大缺口,部分山区县,由于垃圾产量不足,即使投入项目建设,也存在经济效益低、无法长期运维的窘境。以浙江省丽水市为例,全市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3座,其中填埋场8座,处理能力2229t/d,焚烧厂4座,日处理能力1700t/d,餐厨处理设施3座(协同处理2座),处理能力140t/d。处理方式上,该市仍然以“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存在较大短板,资源化利用率低。
4对策与建议
4.1完善城市分类投放及收运基础设施
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设施的规划建设,逐步补充和完善完善城市分类投放及收运基础设施,改造或购置符合标准规范的分类运输车辆,提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能力,新(改、扩)建项目中,要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新建居住小区应根据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垃圾日产量等因素配置适当数量的四类分类容器,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垃圾容器间、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收运集置点等设施。
4.2优化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模式
在优化垃圾分类体系结构的同时,要充分的优化源头的投放管理,在考虑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作息的同时,对于投放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严格的规定。居民小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模式,并根据小区规模和便民的原则,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位;物业管理单位和街道社区要引导居民开展分类投放;垃圾分类主管单位要督促垃圾收运企业按规范开展分类收运;有条件的居住小区,还可以聘请分类督导员,通过现场指导、面对面交流,不断提升居民垃圾分类准确率。
4.3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模式
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可采用垃圾直运或“桶换桶”清运的模式。直运模式是将分类垃圾桶内的垃圾倒入后直接运输至焚烧或餐厨终端处理设施,该方式适用于小区有垃圾房、区域近距离范围内有垃圾集置点的居住区。“桶换桶”清运模式是指利用桶装运输车将小区垃圾房或垃圾集置点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以“空桶”置换“满桶”的形式运输,运输车装满后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倒入对应垃圾分类压缩箱经压缩后再运输至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该方式适用于市区垃圾收运车通行不便的居住区。
4.4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浙江省生活垃圾2020年要实现“零增长”、“零填埋”,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是建立与生活垃圾日产量相匹配的终端处置能力,主要采用“焚烧为主、餐厨为辅、填埋应急”的模式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餐厨设施建设,推进再生能源利用中心建设推进生活垃圾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处理。以丽水为例,部分县垃圾日产量都只有100多吨/每年,根据这一实际,应合理规划布局,充分运用跨山统筹“金钥匙”,跨县联合布局各类处置设施,推动实现共建共享。市区则按照“一个园区、多点联动”的规划原则,合理相关设施,加快补齐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短板。
结束语
综上所述,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用全局的、综合的视野来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只有全社会各方力量齐参与,建设起完整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的质量,开展垃圾分类才有社会意义,才能更好地保护好绿水青山。其次,要充分激励市民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保证生活垃圾分类能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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