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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化工学会
2021-03-15 3764

各位老师: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感兴趣的老师积极申报。 

一、奖项设置 

(一)技术发明奖,设一、二等奖; 

(二)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 

2021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见附件1)。各奖项一等奖项目,可获得中国化工学会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的资格。 

二、奖励对象及范围 

(一)技术发明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集体和个人。 

(二)科技进步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推广的工业化应用过程中,完成重大工程、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新技术集成类、工程建设类、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 

(三)基础研究成果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中试、工业试验等阶段,在新工艺、新技术集成、新产品、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应用基础研究等做出重要科技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三、推荐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第三方推荐制度,分为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类渠道。每个单位每个奖项推荐不超过2项;每位专家每个奖项推荐不超过1项。 

(一)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 

1.中国化工学会专业委员会;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3.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二)具备推荐资格的专家包括: 

1.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化工学会会士。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网上材料提交: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评审系统www.ciesc.cn/award/apply/ 在线填报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2. 纸质材料报送:请将主件《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份(其中1份交所科技合作处留所备案)(由推荐单位或专家签署意见,盖章或签字);连同所需附件材料2套装订成册(其中1套交所科技合作处留所备案),一式一份报送中国化工学会。科技进步奖科普成果需另提供2套科普作品(其中1套交所科技合作处留所备案)。 

五、申报时间 

通过所内提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通过其他单位或专家提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任云峰: 010-64438624,13810105416,renyf@ciesc.cn 

宫艳玲: 010-64444058, 13693014552,gongyl@ciesc.cn 

王健迎: 010-64449478,13811517192,wangjy@ciesc.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中国化工学会706室王健迎 (收)  邮编: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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