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 - 政策法规

上海市发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新政 从重建设转向重运营

来源:上证报 1447 2020-04-06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多个部门近日发布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着重体现了将从重建设转向重运营,支持方向从设备补贴转为度电补贴,仅对示范设施保留设备补贴的政策导向。

从《办法》具体内容来看,对于经考核评定为A级及B级企业的下属星级站点,将给予连续6年申报度电补贴的资格,“一星”及以上的充电站点可享受度电基本补贴,“二星”及以上的充电站点可享受度电星级补贴。鼓励居民区已有充电桩通过加装能源路由器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桩200元标准给予财政补贴。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桩500元,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

《办法》还提出,将支持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重点在中心城区(外环以内)开展示范小区建设。充电示范小区建设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标全市每年建成10个示范小区,并对示范小区给予综合性政策支持。同时计划在2020-2022年间,在全市范围内按一定的建设标准,每年组织建设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对示范站延续30%设备补贴政策,同时享受国家集中性充换电设施基本电费减免,以此引导充电设施布局满足电动出租车替代需求。

《办法》还提出要支持市级平台抓紧实施软硬件升级,以尽快满足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后的工作要求,并给予相应的补贴。

截至2019年底,上海市充(换)电设施已超过27万个,当年新建超过6万个,同比增长31.5%,已提前达到“十三五”规划21万个的目标。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推荐
COPYRIGHT 颗粒在线KELIONLIN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津ICP备2021003967号-1 | 京公安备案 11010802028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