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在线讯:推广应用塑料替代产品是推动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降解塑料作为一种主要的传统塑料替代产品,一直存在着降解程度不确定、产量不足、标识不清和检测方法耗时长难度大等问题,阻碍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推动。
2021年1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T 41008-2021 生物降解饮用吸管》,这一国家推荐性标准将于2022年6月1日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以生物降解树脂制作的吸管,也适用于接触食品层覆有或涂有或复合有生物降解塑料的吸管,以及天然高分子材料为主要原料制备的饮用吸管,但不适用于纯纸制作的吸管。
标准规定的规格尺寸、可弯吸管的波纹处拉直后损坏率、耐溶性要求,是为了提高其使用性能;规定的有机物成分含量、化学性能、生物降解性能要求,是为了确保其泄漏到环境中时的可完全降解性。
按产品形态分为直吸管、可弯吸管、尖头吸管、勺型吸管、伸缩吸管等。
原料应为已被批准的食品接触用生物降解塑料树脂或天然高分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乳酸(PLA)、聚丁二酸丁二酯(PBS)、聚对苯二甲酸-已二酸丁二酯(PBAT)、聚羟基烷酸酯(PHA)等。
技术要求:
外观:表面光泽一致,无污点及色斑,外壁光滑,切口平整,无毛刺及裂纹。
可弯吸管的波纹处拉直后损坏率应≤2%,对于天然高分子材料制作的吸管,其含水量应≤10%。对于不耐水的天然高分子材料制作的吸管,其浸于液体后,不应出现>5mm翘边、弯折、破裂等致使吸管无法正常使用现象。吸管的有机物成分(挥发性固定)含量应符合GB/T 41010-2021中4.1的规定。(即:生物降解塑料与制品的有机物成分(挥发性固体含量)应大于或等于51%。)
吸管中的砷(As)、镉(Cd)、钴(Co)、铬(Cr)、铜(Cu)、氟(F)、汞(Hg)、镍(Ni)、铝(Mo)、铅(Pb)、硒(Se)、锌(Zn)等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限量应符合GB/T 41010-2021中4.2.1的规定。
吸管的生物降解率应符合GB/T 41010-2021中4.3的规定。
生物降解率要求:相对生物降解率应大于或等于90%,且材料中组分大于或等于1%的单一有机成分绝对生物降解率应大于或等于60%;如果生物降解塑料与制品由混合物或多种材质复合组成,则组分小于1%的有机成分也应生物降解,但可不提供能力证明,组分小于1%的各组分加和总量应小于5%。(注:组分大于或等于1%的有机成分应能提供生物降解能力证明如检验报告等;对组分含量小于1%的有机成分,生物降解能力可提供产品相应检验报告或者是企业自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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