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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拟分拆上市主体江西格林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

来源:格隆汇 1130 2020-10-21

10月20日,格林美公布,根据公司“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的绿色产业战略布局,结合集团电子废弃物为主体的城市矿山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动集团电子废弃物整体业务的跨越发展、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电子废弃物业务的全球竞争力,满足中国电子废弃物爆发式增长的市场需求,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或“目标公司”)与战略投资者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发投”)、乐清德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德汇”)、杨潇玥、马怀义、蔡加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康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康星投资”)、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华拓至远叁号”)、深圳市华拓至远陆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华拓至远陆号”)、揭阳市和润投资有限公司(“和润投资”)、厦门兴旺互联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旺互联二号”)、章林磊、胡宁翔、珠海横琴瑞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瑞紫”)(以上战略投资者统称“乙方”)签订了《增资协议》,投资者将对江西格林美进行增资,为江西格林美发展带来产业和社会资源。

格林美、温州鼎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鼎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盈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鼎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超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参与此次增资,此次增资完成后,格林美仍为江西格林美的控股股东。

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前景广阔,是消除污染,造福人类的好业务。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夯实格林美“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的绿色产业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电子废弃物业务的全球竞争力,满足中国电子废弃物爆发式增长的市场需求,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一方面,构建独立资本通道,来推动公司电子废弃物整体业务的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聚焦资本与力量,进一步优化新能源产业链的发展,提升新能源材料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公司整体业务的未来价值。

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江西格林美的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67.4407%,公司仍为江西格林美的控股股东,江西格林美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次增资扩股事项不影响公司对江西格林美的控制权,对公司及江西格林美的经营和长期发展有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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