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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业绩披露前后差异大 涉信披违规收监管函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1099 2020-10-13

10月12日,记者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深交所已对中创环保下发监管函。经查明,中创环保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1月23日,中创环保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2月28日,中创环保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622.31万元。4月22日,中创环保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012.57万元。中创环保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进行修正。

中创环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11.3.4条规定。深交所请中创环保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外,除了公司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外,中创环保的前身——三维丝,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也被市场持续关注。据历史公告,此信披违规案已由厦门证监局调查、审理终结,三维丝已于2019年4月30日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三维丝存在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情形。

厦门证监局对三维丝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因三维丝信披违规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这让他们有了索赔维权的依据。相关律师表示,虽然“三维丝”现已更名为“中创环保”,但此前受损投资者仍可对其发起维权索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2月29日到2017年4月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4月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以及在2017年4月29日到2017年12月2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12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天眼查APP”显示,中创环保是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环保除尘滤料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于大气粉尘污染整治。从三维丝被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一案的后续动态看,目前,厦门中院已经受理了首批多位投资者对三维丝提起的诉讼索赔申请。《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最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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