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爆发式的增长,当前动力蓄电池开始进入规模化退役期。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预测,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达 20万吨(约25GWh);2025年累计退役量约为78万吨(约116GWh)。庞大的电池数量,退役后如何妥善处理,成为目前要面对的难题,如果不实施有效的管控,势必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因此,建立绿色可持续的电池回收体系已刻不容缓。
回收队伍不断壮大
据电池中国网了解,目前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领域正逐渐形成整车厂商、电池厂商以及第三方回收处理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联合回收模式。其中,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承担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专业第三方回收企业通过与动力蓄电池厂商和整车厂商建立深度合作关系,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回收网络。
日前,深圳巴士集团启动首批新能源大巴及其车载动力电池退役工作,对首批退役的200余辆公交车动力电池进行规范化回收处置,目前共回收退役电池700余吨。深圳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创睿能”)与深圳巴士集团、电池的产权方中国普天集团合作,对首批退役公交车动力电池进行规范化回收处置。据悉,恒创睿能已与东风汽车、亿纬锂能、国轩高科等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积极构建全流程闭环式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模式。
实际上,国家关于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方面的政策和标准也在不断完善中。今年1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是对2016年版本的修订和进一步完善,明确了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主要包括梯次利用、再生利用,并对申报企业进一步细致规定了从业门槛。
今年3月,国家工信部发布《2020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其中又涉及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工信部此次提出的关于动力蓄电池回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在回收方面,强调要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探索推广技术经济性强、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在梯次利用方面,提出要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建立梯次利用产品评价机制;在追溯体系方面,指出要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健全法规,督促企业加快履行溯源和回收责任。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月,我国经营范围含“电池回收”的企业数量约有3000余家。近几年来,相关企业数量增长显著,企业增量逐年上升,2019年新增企业超700家。从企业角度来看,3000余家企业名称多包含“新能源、汽车、再生资源”等关键词,企业的注册资本多数分布于1000万以上。电池回收队伍的体量和资本都在不断壮大。
市场规模超1200亿元
“退役不等于报废,而是回收利用的开始。”业内人士指出。从目前情况来看,退役电池主要有两个去向:一是梯次利用,如用于储能系统、移动电源、通信基站备份电源等;二是再生利用,即将电池拆解,对原料和金属提炼后再次使用。业内普遍认为,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小于20%,可以满足汽车使用;衰减在20%-40%,可以满足梯次利用;衰减在40%以上时,就要进行再生处理。
目前,很多企业都在积极探索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的新途径,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其用来储能。由于电费实施峰谷分时计价,供电企业需要在晚上充电储能,白天再将电力释放出来,这样能为客户节约大量电费。目前,该公司在南京江北新区建设45兆瓦时的梯次电池储能电站项目,将于2021年上半年投产。该项目充放一次,相当于180个家庭一个月的用电量。
据了解,恒创睿能在综合评估退役电池的安全性、剩余寿命等基础上,开展退役电池分级利用。其中,对于可梯次利用的退役电池,重新设计开发适用于储能、通信基站备电及太阳能路灯等多场景的梯次产品;对于不可梯次利用的报废电池,通过干法物理分解处理技术高效分离正极材料、铜粉、铝粉等有价金属,实现电池材料的高效循环利用。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退役动力蓄电池还是宝贵的城市矿山。据了解,我国每年需要进口大量锂矿,对外依存度超过85%,正因为中国需求,还推动了电池级碳酸锂价格的暴涨。业内专家表示,新能源汽车动力退役蓄电池金属含量远高于矿石,并且我国锂矿石开采难度大,品质低,成本高。而将退役蓄电池其中的锂、钴、镍等有价金属加以回收,再生利用,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我国对外有色金属矿产依存度等问题。
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Markets and Markets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2019年全球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约为1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5亿元)。预计2025年左右,动力电池回收行业规模还将继续扩大,大概能够达到12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52亿元);而到2030年,随着全球电动化的普及程度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保有量进一步增多,这一数字将达到18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63亿元),2025-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8.2%。
上一篇: 新能源车企准入门槛放宽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颗粒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颗粒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颗粒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颗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